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調整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和過程
2021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93號),要求各省統籌考慮當地電力供需狀況、用電負荷特性、系統峰谷差和調節能力等因素,優化分時電價機制,更好引導用戶削峰填谷、改善電力供需狀況、促進新能源消納。2023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再次要求各省統籌優化峰谷分時電價機制,推動用戶削峰填谷,緩解電力供需矛盾。
考慮今明兩年我省電力供需形勢仍偏緊的實際情況,現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需要進一步優化調整。在制定調整方案過程中,省發展改革委總結評估了我省現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執行現狀和效果,召開了三次意見征求座談會,征求了省級相關單位、各設區市發改部門、行業協會和部分企業的意見,并掛網征求社會意見后,修改形成了本《通知》。
二、調整內容
《通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對我省現行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進行調整:
(一)調整峰谷時段。統一大工業電價用戶和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峰谷時段。春秋季電力供需總體平穩,峰谷時段調整為高峰、平段、低谷等三個時段。夏冬季電力供應仍較為緊張,峰谷時段調整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等四個時段。
(二)試行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為適應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促進重大節假日期間新能源消納,將春節、勞動節、國慶節10:00-14:00劃分為深谷時段。前述三個節假日具體時間以國家公布為準。
(三)調整浮動比例。考慮大工業電價用戶調節能力強于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對兩類用戶設置差異化峰谷電價浮動比例。同時,通過設置季節性浮動比例,進一步拉大夏冬季峰谷價差,引導削峰填谷,緩解夏冬季供需矛盾。
(四)分階段執行。結合目前工商業用戶計量現狀,大工業電價用戶先行執行。考慮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數量較多,表計更換和參數調整工作所需時間較長,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分階段執行。
三、主要內容
《通知》的主要內容共四個部分。
(一)實施范圍。明確了峰谷分時電價的實施范圍,為延續政策的穩定性,規定了大工業電價用戶必須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可選擇執行。
(二)峰谷時段及電價浮動比例。統籌考慮保供穩價和新能源消納,明確了分季節的峰谷時段和電價浮動比例,拉大夏冬季峰谷價差,利用價格信號引導削峰填谷,緩解夏冬季供需矛盾。
(三)執行時間。考慮我省表計更換升級所必需的時間,規定了大工業電價用戶和一般工商業電價用戶分類分階段執行。
(四)其他事項。考慮我省部分表計功能不足的現狀,規定了深谷電量的計量方式,并對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和省電力公司的貫徹落實工作提出要求。
解讀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解讀人:夏靚 87051491